市民每個月繳納的水費是由基本水價和污水處理費兩部分構成的,而此次調整主要針對的是污水處理費。
近日,樂清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樂清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從下個月起將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由于各鄉鎮街的污水處理費用不一。
調整后,每戶居民用水最高每噸提高0.45元,而重污染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費將按照多因子分檔征收。
12月起水費調整
污水處理費分居民生活污水、工業污水和非工業污水3類。
其中,居民生活污水處理收繳范圍是城鄉居民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包括物業服務、門衛、消防、車庫)等生活污水,學校(包括普通高等學校、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初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學污水和學生生活污水,敬老院、孤兒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養、收容服務場所污水,生產經營企業內可以單獨計量的職工集體宿舍、食堂污水,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共性服務設施、農村非營利性公共活動場所污水。
工業污水處理費收繳范圍是從事生產加工以及制造工業的污水;非工業污水處理費收繳范圍是居民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以外的污水。
此次污水處理費調整,主要是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該通知要求,設市城市居民每噸應不低于0.95元,重點建制鎮(柳市、虹橋)不低于0.85元。此次,樂清根據上級政策要求以及結合本地污水處理運行成本進行了相關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自12月1日起執行。
最高每立方米漲0.45元此次污水處理費調整前:
樂成、城東、城南街道轄區以及柳白片區的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為0.50元/立方米;
虹橋區域為0.40元/立方米;
清江、南塘、芙蓉、大荊、雁蕩、湖霧鎮為0.10元/立方米;
非居民污水處理費為2元/立方米,其中特種用水為2.1元/立方米,重污染企業為2.5元/立方米。
新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樂成、城東、城南街道轄區內的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為0.95元/立方米;
柳市、虹橋鎮轄區內為0.85元/立方米;
北白象、磐石、淡溪、蒲岐、南岳鎮、鹽盆、翁垟、白石、石帆、天成街道0.65元/立方米;
清江、南塘、芙蓉、大荊、雁蕩、湖霧鎮將實行分步調整到位,即先調整至0.35元/立方米,以后由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至0.65元/立方米;
一般工業污水和非工業污水處理費標準統一為2元/立方米;
重污染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費按照多因子分檔征收。
根據《樂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優惠扶持政策的通知》 (樂政發〔2004〕24號)精神,低保對象每戶每月5立方米以內免收污水處理費,超額部分按照標準收取。
污染越重收費越高
此次調整還引入重污染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費按照多因子分檔征收,污染越重,收費越高。
重污染工業企業多因子分檔征收方式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進行增收,基準價為2元/立方米,根據化學需氧、總氮、總磷、懸浮物等四項指標超出標準值的不同,進行加價收費。其中,化學需氧基準值為300mg/L,以50 mg/L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污水處理費增加0.3元/立方米;總氮以5 mg/L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污水處理費增加0.2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