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得起豪車,吃得起大餐,交不起物業費
上海多名業主拖欠物業費被強制執行
5人被司法拘留
(小編附北京、南寧多地案例)
物業費欠繳成風
3月24日,為貫徹落實高院《進一步加強破解“執行難”專項治理若干意見》,向執行難全面宣戰,上海奉賢法院開展物業類案件專項執行活動,重拳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物業費欠繳案件。
在專項執行活動前,奉賢法院做了充分的準備,對已受理的物業合同糾紛執行案件進行梳理。通過與申請執行物業公司座談,法院了解了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作息規律,另外,在被執行人生活社區張貼執行公告和被執行人涉案信息等方式,充分做好強制執行前的告知工作和情況排摸。
在座談時,物業公司負責人指出,“公司管理的四個動遷小區,物業費本來就低至0.6元每平方,一戶一年也不過就幾百元。但欠繳成風,大部分業主都不繳納物業費,4個小區多年來累計的損失高達500多萬元。”
據法院介紹,物業費案件的數額一般都不大,但時間跨度久。當事人累計多年欠繳,物業公司持續催討,再訴至法院,幾千元標的的案件往往都拖了七八年以上。也正因為數額不大,當事人往往置之不理,當起了“老賴”。
“老賴”中也不乏開著奔馳、寶馬的業主,吳某就是其中之一。法院從物業公司獲悉,吳某平時做工程生意、開寶馬、養大狗,過著富裕的生活,但就是不繳物業費。在當地略有名氣的吳某不僅自己不繳,還動員整棟樓的業主一起拒繳,物業公司多次碰壁都因一句“‘杜佬館’(吳某)繳了再問我們要”。吳某情節惡劣,成為此次強制執行的第一站。
5人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執法當日上午6點,奉賢法院執行局全體干警及10余名法警集結出發,奔赴被執行人家中追繳執行款。
6點30分許,法官敲響了吳某家的大門,穿著睡衣半夢半醒的吳某妻子告知法官吳某正巧出差在外。法官遂勸說吳某的妻女交付執行款,并告知繼續拖欠執行款可能會導致拘留等更嚴重的法律后果。吳某女兒明白了事情的嚴重,立即達成和解意向交付了執行款。
吳某案件順利解決,法官立即趕赴下一個被執行人彭某家。途中偶然發現一輛車鬼鬼祟祟停在被執行人家樓下,見法官前來緩慢開動。提前做過排查的執行法官立馬認出了駕駛員是彭某的丈夫,而彭某正坐在后排張望著執行法官。執行法官隨即警示“停車”,追趕上前,制止了彭某的逃逸。
與彭某交談得知,因其住宅外墻滲水,才拒交物業費。而他們早些天已在小區門口看到了法院的公告,張望正是擔心法院是否來執行自己家。執行法官調查發現,其住宅外墻的確有滲水的問題,做起了“老娘舅”,幫助物業公司和彭某一家達成和解協議。
奉賢法院蔣宏副院長表示,物業類案件是法院執行的“頑癥”,這類案件標的小,容易被執行人“漠視”,物業公司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過錯。選擇物業類案子作為集中執行內容,是奉賢法院響應市高院破解“執行難”專項治理要求,全面向執行難“宣戰”,敢對頑癥“開刀”。
此次奉賢法院物業類案件專項執行活動順利開展,當天集中拘傳被執行人12人,其中7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得到申請人諒解或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5名被執行人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外,另有9名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在執行法官上門或知曉專項執行活動后主動履行了義務。當天累計實際執結物業類案件金額64473元。
相關案例
南寧一業主拖欠物業費被法院強制執行
李某是南寧市某商業廣場商鋪的業主,2011年10月,他因拖欠物業費等成了被告。物業公司訴稱,他們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為小區業主提供物業服務。但業主李某從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拒交物業費,已經連續拖欠物業費共計一萬多元。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開庭后判決李某給付物業公司物業費等費用共計一萬多元。
判決生效后,李強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物業遂向興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李某拒不履行,支付拖欠的物業費,法院執行人員在發出執行通知書后,通過銀行查詢系統,查到李某在某銀行有存款五萬多元。法院執行人員果斷將執行款一萬多元劃回法院賬戶,并將該款及時退還給申請人物業公司。
當前欠物業費被強制執行的逐年增多,據了解到,此類案件中,有好幾個是像李某一樣,因拖欠物業費成強制執行對象的。拒不補交的理由多是針對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質量不滿引起的。而“不交物業費”成為物業沒有提供好服務的報復性手段。在此建議如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應該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不應該一味拖欠物業費,再者一味拖欠會導致小區進入惡性循環,甚至被物業棄管。
北京市16名業主因拖欠物業費被司法拘留
昨日清晨,朝陽法院98名執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歐陸經典、芍藥居等13個小區,采取“堵被窩”方式對57戶長年拒交物業費的業主進行強制執行,對16人進行了司法拘留。
據悉,被執行人均是長時間不交納物業費,并在物業起訴、法院判決生效的情況下仍不履行的業主。
業主借錢交物業費
由執行庭副庭長胡克莉帶領的一對法警首先來到了位于北四環的芍藥居北里10號樓。法官的突然造訪,對獨自一人帶著孩子在家的王某來說多少有點意外,三歲的女兒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怯生生地站在父親身后。
“就一百塊錢!”明白來意的王某指著冰箱上的錢說。他的說辭沒有被法官接受,“那你和我們走吧!”法官語氣有些嚴厲,但帶走王某又讓法官犯難,孩子誰管?王某看了一眼,“我去借點!”法官同意了他的請求,隨后,王某到對門家借了2000元交給了法官。
“我不是不交,幾次叫物業給我們修房子都不來,我憑什么交費啊?”王某談起拒交的原因時怨氣頗多,而法官胡克莉建議他對物業不滿意可以起訴,但不應不履行判決。
拒絕交費被司法拘留
在歐陸經典小區20號樓,出電梯的法警與被執行人許某不期而遇,面對找上門的法警,許某拒絕交費,他轉身關上房門準備將法警晾在門外。
一名法警迅速沖上前打開房門,兩名法警趁勢將許某拉出并控制住。被控制的許某嘟囔著,“我服了,我交錢!”而他的小女兒正在吃飯,看到爸爸被抓走,嚇得手足無措,扔下飯碗跑出門哭喊著:“你們別抓我爸爸,求求你們放了我爸爸!”
但此時三名法警已將許某戴上了警車,知道事情嚴重性的許某跪在警車里作揖哀求法警放他回去。
在集中宣布拘留現場,許某由于緊張過度無法站立,兩名法警將他攙扶到現場,宣布拘留決定后,他癱坐在地上無法起身。
朝陽法院執行庭副庭長汪冬介紹,昨日共對12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和4名妨礙公務人員處以15天司法拘留,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另有10名業主主動交納了物業費,合計1.7萬元,其中7人由于拖欠時間過長而被處以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