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除了購買、自建、大修之外,裝修房屋和繳納自住住房的物業費,或將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且夫妻雙方均可申請提取。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送審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時隔13年后,對公積金相關條例的首次大修。
就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例》修訂送審稿提出,職工符合七種情形之一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
同時,如果符合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物業費這四種情況,配偶也可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
至于公積金貸款,按照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亮點
裝修和物業費支付首納提取范圍
記者注意到,相比于2002年的修訂條款,這是首次將裝修和物業費支付也納入到公積金的提取范圍內。此前,上海、河北、山東、遼寧等省市,都已經推出了可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的政策。修訂稿實施后,全國各省市職工都可以用住房公積金來支付物業費。
目前,北京提取公積金政策中,無房職工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但還無法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以及用于普通的房屋裝修。
“對于較早購買、名下已有商品住宅的家庭來說,這是一個好消息。”個貸機構偉嘉安捷分析師吳昊表示,此類家庭,由于房屋貸款早已還清,若沒有新的購房需求,很少有機會能夠提取公積金,多年的繳存額都“趴”在賬戶上。如果真能增加裝修和支付物業費這兩種情況,這些家庭就能更有效地使用公積金。不過,吳昊提出,如何確定物業費的提取金額,可能還需要具體的操作細則。